2025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北京地区公告已于2025年10月下旬正式发布,本次招考面向社会公开录用工作人员,涵盖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在京单位,涉及多个系统及层级,为北京地区考生提供了多元化的就业机会,公告明确了招考对象、报考条件、报名程序、考试内容、录用程序等关键信息,考生需仔细研读以确保符合要求并顺利完成报考流程。

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本次招考对象分为两类:一是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含户口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二是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如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本科期间为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以上学生干部等),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40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部分职位有特殊要求,如基层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专业资格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等)、外语水平或计算机技能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也不能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于2025年10月22日8:00至10月31日18:00期间进行,考生需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提交申请,报名流程包括职位查询、提交报名申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职位查询阶段,考生可根据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筛选北京地区职位,重点关注“招考单位”“职位代码”“机构层级”“职位属性”等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时,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等,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负责,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2日,考生需及时查询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为2025年11月8日0:00至11月14日24: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确认,并缴纳考试费用(每人105元),确认后于2025年11月26日0:00至12月2日24:00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用品。
及时间安排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职位均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北京地区部分职位(如银保监会、证监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等)需加试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下午,具体内容详见招考职位表。
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7:00考申论,专业科目考试于同日下午14:00-16:00进行,笔试成绩将于2025年1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后续环节包括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面试比例一般为3:1或5:1,具体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形式包括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重点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能力。
录用及政策说明
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于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录用后需符合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相关政策要求。

本次招考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等有倾斜政策,如放宽年龄、学历限制,降低开考比例等,鼓励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可享受定向招录政策,考生需关注招考单位发布的补充公告,部分职位可能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或核减招录计划。
相关问答FAQs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北京地区职位需满足哪些额外条件?
答: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二是就读于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三是符合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学历要求(一般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或本科期间为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以上学生干部等);四是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五是毕业时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具体以《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及招考职位表要求为准。
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哪些经历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可按劳动合同约定或社保缴纳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需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