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明确的是,高校官方通常不会公布往年考博真题,因此以下内容是基于对四川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招生特点、历年考生经验分享、导师研究方向以及学术热点的综合分析,为您整理的一份备考指南、高频考点预测和模拟题思路,希望能为您提供实质性的帮助。

四川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招生概况
在备考前,首先要对目标院校和专业的招生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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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团队与研究方向:
- 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科实力雄厚,拥有一批在学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导师,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
- 民法总论:民事主体、法律行为、权利体系、侵权责任法等基础理论。
- 物权法:物权变动、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所有权等。
- 合同法/债法总论:合同成立、效力、履行、违约责任、债的发生原因等。
- 公司法: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股东权利保护、公司并购与重组等。
-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前沿问题研究。
- 商法基础理论:商行为、商主体、商事登记等。
- 备考提示:务必去四川大学法学院官网查询当年拟招生导师名单及其代表性论文和专著,博士考试是“导师负责制”,你的研究计划必须与导师的研究方向高度契合,提前阅读导师近3-5年的论文,是复试中脱颖而出的关键。
- 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科实力雄厚,拥有一批在学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导师,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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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外语(通常为英语,难度较大,接近专业英语水平)
- 专业一:民商法专业基础(含民法、商法)
- 专业二:专业综合与研究方向(更侧重前沿问题、热点问题和导师研究方向)
考试题型与特点分析
根据川大法学博士考试的普遍规律,民商法专业的考试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 注重基础理论深度:题目不会停留在法条表面,而是要求你对核心概念、制度背后的法理有深刻理解,不仅要知道“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还要能论述其正当性基础(交易安全保护 vs. 原权利人保护)。
- 强调体系化思维:博士考试非常看重考生构建民法“请求权基础”体系和商法“思维框架”的能力,题目往往要求你综合运用总则、物权、合同、侵权等多个部分的知识来分析复杂案例。
- 突出前沿性与批判性:大量题目会围绕学界争论的热点问题展开,要求你了解不同学说观点,并能提出自己的见解。《民法典》实施后的新问题、数字经济的挑战、平台责任等。
- 论述题为主:名词解释、简答题等基础题型较少,更多的是大型的论述题、案例分析题和材料分析题,分值高,要求答案结构清晰、论证充分、有深度。
核心考点与高频考点预测
将结合《民法典》和学术前沿,对可能的高频考点进行梳理。
(一) 专业一:民商法专业基础(民法、商法)
【民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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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
- 民事主体:法人的分类与功能(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
- 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解释(《民法典》第142条),虚伪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为效力(《民法典》第153条)。
- 权利体系:请求权基础体系的构建与运用,形成权、抗辩权的区分与行使。
- 民事责任: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以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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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物权变动: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模式(债权形式主义),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法院判决、征收等)及其与善意取得的关系。
- 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元论”(专有权、共有权、成员权),相邻关系的最新适用。
- 用益物权:居住权制度的实践应用,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律问题。
- 担保物权:担保制度改革的重大影响:
- 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的实践意义。
- 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保理等非典型担保的效力规则(《民法典》第388条第1款)。
- 抵押财产的转让规则(《民法典》第406条)及其对交易安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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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法
- 合同总则:合同订立的要约与承诺规则,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
- 合同履行:向第三人履行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先履行、不安抗辩权)。
- 合同保全: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与行使效果。
- 合同解除: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解除权的行使与法律后果。
-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态(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与违约金的关系。
【商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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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 公司资本制度:认缴制下的债权人保护,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失权制度)。
- 公司治理:董事、高管的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商业判断规则的适用),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知情权、代表诉讼、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限制与效力,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
-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公司决议瑕疵之诉,法人人格否认(刺破公司面纱)制度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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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
破产程序的启动与受理,破产撤销权与个别清偿撤销权,破产管理人制度,重整与和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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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与证券法(基础性、综合性问题)
- 票据的无因性、文义性及其例外。
- 证券发行与交易中的信息披露义务。
模拟题与答题思路示例
为了让你更直观地感受考题风格和答题要求,这里提供几个模拟题并给出答题思路。
模拟题一(论述题)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请结合该条规定,论述其对传统抵押权制度带来的冲击与理论挑战,并评价其立法得失。
答题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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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题与定性:本题是典型的“法条+理论+评价”的综合论述题,核心是分析《民法典》第406条对“抵押物转让”规则的重大修改,并要求进行理论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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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旧规则(背景铺垫):
- 简述《物权法》时代的“限制转让主义”规则(抵押人转让需经抵押权人同意,否则转让无效)。
- 分析该规则的立法目的(保护抵押权人利益)及其弊端(妨碍物的效用、增加交易成本、与市场经济原则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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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新规则的核心内容(制度解读):
- 自由转让原则:明确抵押人可自由转让抵押财产,尊重了所有权人的处分权。
- 抵押权的追及效力:“抵押权不受影响”是核心,确立了抵押权的追及效力。
- 抵押权人的救济途径:分析“通知义务”和“提前清偿/提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和功能,这为抵押权人提供了新的、动态的风险控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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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理论冲击与挑战(核心论证部分):
- 对物权变动理论的冲击:如何在“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下,解释抵押权追及效力的实现路径?是否需要承认“物权行为无因性”?
- 对抵押权担保功能的挑战:抵押物一旦转让,抵押权人就失去了对物的直接控制,如何确保其债权实现?这引发了对抵押权“担保物权”本质属性的再思考。
- 对交易安全的平衡:如何在保护原抵押权人(追及效力)和保护善意第三人(受让人)的利益之间取得新的平衡?受让人能否通过涤除权等制度来对抗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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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立法得失(结论部分):
- 立法进步性(“得”):
- 尊重了市场经济规律和所有权自由,促进了物的流转。
- 制度设计更具弹性,兼顾了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受让人的利益。
- 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如法国、日本)接轨。
- 立法局限性或遗留问题(“失”):
- 操作性风险:如何证明“可能损害抵押权”?标准模糊,易生纠纷。
- 对受让人保护不足:受让人在取得抵押物后,仍可能面临被追及的风险,影响其交易信心。
- 配套制度不完善:如缺乏类似日本法上的“涤除权”制度,给受让人带来不便。
- 立法进步性(“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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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新规则是立法的一大进步,但其具体效果仍有待司法实践的检验,未来可能需要通过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来细化规则,弥补不足。
模拟题二(案例分析题)
案情:甲为向乙借款100万元,将其所有的一幅名画(价值约150万元)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急需资金,在未通知乙的情况下,以140万元的价格将该画转让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了交付,后甲无力偿还乙的借款,乙要求实现抵押权,请求丙返还该画,丙则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且画已交付,其所有权应受保护。
问题:
- 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 丙是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为什么?
- 乙的抵押权是否依然存在?乙可以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
答题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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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本题是典型的物权法案例,涉及抵押物转让、善意取得、物权变动等多个知识点,综合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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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步作答:
- 问题1: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406条,当事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但本案无此约定,新规则下,抵押人可自由转让抵押财产,法律并未否定转让合同的效力,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不因未通知乙而无效。
- 问题2:丙取得所有权,本案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 标的物为动产(名画),且为可转让物。
- 出让人甲为所有权人(或有权处分人)。
- 受让人丙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不知情”构成善意)。
-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140万元接近150万元市场价,可认定为合理)。
- 转让的财产已经交付(已完成交付)。
- 丙依据《民法典》第311条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 问题3:
- 抵押权依然存在,根据《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权不受影响”的规定,乙的抵押权不因甲转让抵押财产而消灭,该抵押权现在追及到该画的现所有权人丙。
- 乙的救济途径:
- 对丙行使抵押权:乙可以要求丙以其取得的该画为甲的债务提供担保(实现抵押权),如果丙拒绝,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拍卖、变卖该画,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 对甲行使权利: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406条,主张甲转让抵押财产未及时通知,侵害了其权利,要求甲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因转让导致抵押物价值减损或无法追回的损失)。
备考策略建议
- 吃透《民法典》:将《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作为复习的核心,做到对重要法条烂熟于心,并能进行体系化解释。
- 深耕学术前沿:
- 期刊:重点阅读《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顶级期刊上民商法领域的最新论文。
- 会议:关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等组织的年会主题,了解学界最新动态。
- 专著:阅读王利明、崔建远、王轶、朱庆育等知名学者的代表性著作,特别是关于《民法典》释义和理论研究的书籍。
- 精心撰写研究计划:这是复试的重中之重,研究计划必须:
- 问题导向:提出一个具体、有价值的真问题。
- 文献综述:梳理该问题的研究现状,明确你的研究在学术谱系中的位置。
- 研究方法:说明你将采用何种研究方法(如教义学分析、比较法、案例分析等)。
- 创新点:阐明你的研究可能有的理论或实践贡献。
- 与导师契合:研究计划必须与你心仪导师的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 强化外语能力:博士英语不仅是过线,而是要能无障碍阅读英文文献,甚至具备一定的英文写作能力,每天坚持背单词、读外文期刊摘要。
- 模拟练习:找师兄师姐回忆的真题或模拟题,掐时间进行模拟写作训练,锻炼自己的逻辑思维和书面表达能力。
考博是一场信息战和耐力战,保持积极心态,坚持不懈,祝你成功上岸四川大学!
